11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公示",提到为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部组织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征求意见稿)。其中,工信部划定全国各省市钢铁产业转移红线,北至辽宁省,西至青海省,南至广东省均列出了要引导说明,现整理如下。
辽宁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产业;
北京市引导不再承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天津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河北省引导不再承接省外炼铁和炼钢产业;
上海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产业、钢压延加工产业;
江苏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和炼钢(沿海地区除外)、钢压延加工产业 山东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广东省引导引导不再承接的钢铁产业:炼铁、炼钢(符合规模要求的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除外)、铁合金、焦化;
海南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炼焦产业;
山西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焦化产业;
安徽省引导不再承接独立热轧钢(热轧钢筋类)产业;
河南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产业 湖北省引导不再承接铁合金产业;
贵州省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贵安新区)产业甘肃省武威市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钢压延加工产业;
青海省武威市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铁合金、钢压延加工产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引导不再承接炼铁、炼钢产业。
其中,广东省各地市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钢铁产业整理如下:
炼焦项目(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炼铁项目(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炼钢项目(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锰铁高炉(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
工信部对于广东省未来的产业规划亦作了说明:
广东沿海石油化工及新材料制造产业带 着力打造以惠州为重点的石化产业基地,以广州、湛江、韶关、阳江等市为重点的高端精品钢材生产基地,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肇庆等市为重点的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基地,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肇庆、茂名等市为重点的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基地,以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江门、肇庆等市为重点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战略前沿材料产业基地。
此外,还特别提到广东省优先承接发展的钢铁产业:高端汽车、造船、航空用高品质钢材(广州市、湛江市、韶关市、阳江市、江门市);模具钢、工具钢、高温合金、高性能不锈钢等特殊钢材(广州市、阳江市、江门市、清远市、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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