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按市监局要求,所有园区商户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信息,向用户展示,谢谢配合!

买好钢 · 享实惠 · 够省心

首页 > 行情指数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政策解读

2019-08-23 16:04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dengys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我省(浙江省)将组织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具体有哪些内容,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为您全面解答。

问:《实施计划》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钢铁行业是工业废气治理的重点领域,存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无组织排放严重、区域空气污染较为突出等环境问题。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根据生态环境部等5部委《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计划》。

问:《实施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底前,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本完成有组织排放改造,短流程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除2025年底前实施关停或搬迁的企业和生产设施外),确保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问: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包括哪些?

答:钢铁企业超低排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包括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等,包括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等方面。

问:《实施计划》在具体改造项目方面有什么计划安排?

答:全省共安排27家钢铁企业列入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其中,长流程钢铁企业、短流程钢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分别2家、12家、13家;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其他钢铁企业,由各地参照本实施计划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改造。因计划关停或搬迁而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应按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开展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问: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有什么配套政策措施?

答:钢铁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超低排放是鼓励导向。对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税收优惠待遇、差别化电价、财政资金奖励、信贷融资支持、环评绿色通道、重污染天气豁免限产或少限产等。

解读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解读人:符刚,0571-288869037。

实力商家展示
 
 

免责申明:本文由钢铁世界网原创,内容仅供客户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钢铁世界网无关。且本文版权归钢铁世界网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400-800-8333申请授权。未经钢铁世界网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文。钢铁世界网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力,直至追究私自转载者的法律责任。
赞同
私信专家
请留下您想向专家提问或讨论的问题

200/200

提交 取消
钢铁行业 钢铁信息
观点发表 欢迎发表观点讨论,思维碰撞需要你的真知灼见
登录后才能发表观点
0/1000

诚邀订阅,以便为您推荐最新的专家文章

订阅资讯
是否确认使用积分解锁阅读本文章?
再想想
确认
您的积分不足,无法兑换成功
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
采购确认函
询价单通知
新订单来了! 请尽快确认订单 马上确认
供应商已修改并确定订单 请重新确认订单信息 查看详情
0
分享